借阅指南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8-09 19:05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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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南召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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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读者持证可在本馆各书库借阅书刊,一证一次限借一册,也可在室内阅览。

二、读者借阅一册书的期限为14天,到期不能按时归还需办理续借手续,否则,逾期一天交滞纳金0.5元,滞纳金收取最高不超过10元。

三、读者所借书刊价格若高于借书证押金,视书刊价格加收临时押金,还书时即退还临时押金。

四、读者应爱护书刊,不得损坏或在书刊上涂写,如有违反,酌情罚款,损坏严重者按丢失处理。

五、读者所借书刊丢失,按书刊出版年代加以不同倍率的赔偿:1980年前出版的书刊30倍;1981——1990年5倍;1991——2005年3倍;2006年以后照价赔偿,多卷书、丛书按整套赔偿。